4月27日下午,纪监巡党支部在江宁校区行政楼501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开展《红船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王臻主持。
会上,党支部书记王臻带领与会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党员把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带头对《条例》全文进行领学,在与2010年版《条例》进行详细对比的基础上,深入解读了《条例》全文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等,对《条例》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和保障做了详细阐述,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做出有针对性的讲解。支部组织委员谌华老师作《红船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分享了“红船精神”的由来及深刻历史内涵两方面内容。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施建平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史学习教育及支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和巡察部门既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又要带头指导、抓实督查。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要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求真务实。
会后,支部党员结合本次专题学习内容,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特别是《条例》对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进行了完善,明确了高校纪委五大任务,为高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把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条例》新精神和新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供稿人:谌华 摄影:周倩